6. 表示的完全可约性

注意

本节中,我们默认各表示均为有限维的。

我们今后将通过伴随表示来研究半单李代数。事实证明, L 是由 sl2(F) 构建的,因此我们需要考虑 sl2(F) 的更多信息。这将在下一章讨论。在那之前,我们需要一些趁手的工具:Weyl 定理,关于任意半单李代数的表示。

李代数上的模

L-模

设 L 为李代数。通过模的语言及等价的表示语言来表述常常很方便。和其它的代数理论类似,这种方法有一种自然的定义。

L− 模(L-module)

设 V 是一个线性空间,其上定义一个作用 L×V→V,(x,v)↦xv,满足如下条件:

  1. L− 线性性:(ax+by)v=a(xv)+b(yb);
  2. V− 线性性:x(av+bw)=a(xv)+b(xw);
  3. 李括号变为交换子:[x,y]v=xyv−yxv。

则称 V 是一个 L− 模(L-module)。

本书应当只讨论有限维的模。

例子:L− 模

若 ϕ:L→gl(V) 是一个表示,则 V 可视作一个 L− 模,其上作用定义为

xv:=ϕ(x)(v).

事实上,给定一个 L− 模,其都对应于一个表示 ϕ:L→gl(V)。

附注

这事实上就是将李代数视作一个普通的非结合代数,并在其上定义模结构。

若 L− 模内部有另一个模,称其为 L− 子模。确切地说,

定义:L− 子模

设 V 为 L− 模,W<V 为子空间,且 L 对 W 的作用仍落在 L 中,则称 W 是一个 L− 子模(L-submodule)。

事实上,我们有:

定理:L− 子模是全体表示元素的不变子空间

设 V 为 L− 模,W<V 为子空间,则 W 为 L− 子模当且仅当 W 是 L 在 V 上表示的不变子空间。
特别地:若 L 由 x1,⋯,xn 生成,则 W 为 L− 子模当且仅当 W 是 x1,⋯,xn 在 V 上表示的不变子空间。

证明: 必要性。 L 对 V 的作用诱导表示 ρ:L→gl(V)。若 W 为 L− 子模,则对任意 x∈L,v∈W,都有 ρ(x)v∈W,从而 ρ(L) 中全体元素都以 W 为一不变子空间。

充分性。 任取 x∈L 都有 ρ(x) 以 W 为不变子空间,则 x 对 W 的作用仍落在 W 中:

x⋅W⊂W.

因此作用对 W 封闭。这就说明 W 是子模。◻

L-模的同态

定义:L-模的同态

若从 L− 模 V 及 L− 模 W 的线性变换 ϕ 满足

ϕ(xv)=xϕ(v),∀x∈L

则称 ϕ 是一个 L− 模同态(homomorphism)。

其核、像的定义是正常定义。显然其核是一个 L− 子模(同理有三大同态定理)。当 ϕ 是线性空间之间的同构时,我们称 ϕ 是一个 L− 模同构(isomorphism)。当是时也,我们称两个模具备等价表示(afford equivalent representations)。

对任意两个 L− 模,可以定义其直和 :

模的直和

若 V,W 为 L− 模,称线性空间 V⊕W 为其直和,若其上数乘结构定义为

x(v,w)=(xv,xw).

L-模的不可约性与完全可约性

不可约性(irreducibility)

称 L− 模不可约(irredecible),若其有且仅有两个 L− 子模(自身及 0)。

附注

我们不认为零模不可约!!!就像我们不认为 1 是素数一样。
然而,我们认为 L 作用于一个一维空间上产生的平凡模是不可约的。

完全可约性(complete reducibility)

称 L− 模完全可约(completely reducible),若 V 是一系列不可约子模的直和。

L-模的完全可约性有一个等价的性质。

定理:L− 模完全可约性的等价定义

设 V 为 L− 模,则 V 完全可约当且仅当其各 L− 子模在直和意义下有补模,即对任意 W≤V,都存在 W′≤V 有 $$V=W\oplus W'.$$

证明: 必要性显然,只证充分性。对 dim⁡V 归纳,若 V 不可约,已证;若 V 可约,则其有子模,取其任一子模 W,则 dim⁡W<dim⁡V;依条件其有补模 W′,则 dim⁡W′<dim⁡V。依归纳假设,W、W′ 可表示为一系列不可约子模的直和,故 V=W⊕W′ 也可表示为一系列不可约子模的直和。◻

附注

以上的这些标准说法在 dim⁡V=∞ 时其实也是合理的。当然,术语 “不可约” 及 “完全可约” 同样对 L 的表示可用。

Schur 引理

给定一个表示 ϕ:L→gl(V),由 ϕ(L) 在 EndV 中生成的含幺结合代数会保持和 L 相同的不变子空间结构,因此像 Jordan-Holder 定理这样在模论中常见定理同样适用于 L-模。特别地,如下模上的 Schur 引理很有用:

模上的 Schur 引理

设 ϕ:L→gl(V) 是不可约表示,则 V 上与所有 ϕ(x)(x∈L) 可换的同态是标量。

证明: 设 f∈EndV 满足 [f,φ(x)]=0,∀x∈L .设 λ 为 f 的一个特征值,则 g=f−λIV 是 V 上的一个核非零的同态,且其与 φ(x) 也可换 .我们只需证明 ker⁡g=V .

若 v∈ker⁡g,x∈L,由于 g 和全体 φ(x) 可换,因此

g(x⋅v)=g∘φ(x)(v)=φ(x)∘g(v)=0

故 x⋅v∈ker⁡g .但由 V 不可约且 ker⁡g 是 V 的一个 L− 子模,故 ker⁡g=V . ◻

一个例子是,L 是自身上的 L-模(考虑伴随表示),其 L-子模是理想,由此知单李代数自身是一个不可约 L-模,而半单李代数是完全可约 L-模。

模的构造

下面我们来提一些从已知模构造出新模的标准方法。

对偶空间

若 V 是一个 L− 模,则其对偶空间 V∗ 可变为一个 L− 模(称为对偶模(dual module) 或 逆行模(contragredient module)),通过定义以下的数乘:

对偶模(dual module)

设 V 是一个 L− 模,则定义其对偶空间为一个对偶模(dual module),若其上数乘定义为:

∀f∈V∗,(x⋅f)(v)=−f(x⋅v),∀v∈V.

二线性性显然.对李括号打到交换子的要求,由

([x,y]⋅f)(v)=−f([x,y]⋅v)=−f(xyv−yxv)=−f(xyv)+f(yxv)=(xf)(yv)−(yf)(xv)=−(yxf)(v)+(xyf)(v)=((xy−yx)f)(v).

故成立.

张量积

若 V,W 为 L− 模,则其作为线性空间的张量积 V⊗W 的基是 V,W 的基的张量积:vi⊗wj .读者可能知道如何在群 G 的两个 G− 模的张量积上定义模结构:

g⋅(v⊗w)=g⋅v⊗g⋅w.

对李代数,也可以类似定义,方法是对上面的式子取“微分”:

定义:张量积的模

设 V,W 为 L− 模,则 V⊗W 为 L− 模,若其上数乘定义为

x⋅(v⊗w)=(x⋅v)⊗w+v⊗(x⋅w).

二线性性是显然的.对李括号打到交换子的要求,如下:

 [x,y]⋅(v⊗w)=([x,y]⋅v)⊗w+v⊗([x,y]⋅w)=(xyv−yxv)⊗w+v⊗(xyw−yxw)=(xyv⊗w+v⊗xyw)−(yxv⊗w+v⊗yxw),(xy−yx)⋅(v⊗w)=(xyv⊗w−yxv⊗w)+(v⊗xyw−v⊗yxw)=(xyv⊗w+v⊗xyw)−(yxv⊗w+v⊗yxw).

可以看出二者相等.

线性空间的线性同态

若 V 是一个 L− 模,则 V∗ 是一个 L− 模,从而 V∗⊗V 是一个 L− 模.另一方面,熟知下面的线性同态

f:V∗⊗V→EndV,f⊗v↦(w↦f(w)v)

是一个同构.我们借这一同构可以将 EndV 看一个 L− 模.注意到

V:x⋅vV∗:x⋅f(v)=−f(x⋅v)V∗⊗V:x⋅(f⊗v)=x⋅f⊗v+f⊗x⋅vEndV:∀f∈V∗,{x⋅f(w)v=(x⋅f(w))v+f(w)(x⋅v)=f(−x⋅w)v+x⋅(f(w)v)=−f(x⋅w)v+x⋅(f(w)v)⇒g(w):=f(w)vx⋅g(w)=x⋅g(w)−g(x⋅w).

从而 EndV 上的 L− 模结构定义为

定义: EndV 上的 L− 模结构

若 V 为 L− 模,则 EndV 为 L− 模,其上模结构定义为

∀f∈EndV,(x⋅f)(v)=x⋅f(v)−f(x⋅v).

更一般地:注意到 hom⁡(V,W) 与 V∗⊗W 同构,可定义 hom⁡(V,W) 上的模结构:

定义: hom⁡(V,W) 上的 L− 模结构

若 V,W 为 L− 模,则 hom⁡(V,W) 为 L− 模,其上模结构定义为

∀f∈hom⁡(V,W),(x⋅f)(v)=x⋅f(v)−f(x⋅v).

表示的 Casimir 元素

忠实表示

在上一节中,我们用 Cartan 准则证明了半单李代数有非退化 Killing form(看这里).更一般地,设 L 为半单李代数, ϕ:L→gl(V) 为一个忠实表示(faithful representation):

定义:忠实表示(faithful representation)

称一个表示 L→gl(V) 为忠实表示,若其为双射.

定义:迹型(trace form)

设 β:L→gl(V) 是一个表示,则 β(x,y):=tr(ϕ(x)ϕ(y)) 称为一个迹型.

忠实表示的迹型与 Killing form 相似,有

性质:忠实表示的迹型是非退化对称结合双线性型

  • β 是结合的:β([x,y],z)=β(x,[y,z]);
    • 因此其根 S 为 L 的一个理想;
  • β 是非退化的:

事实上,Killing form 只是这种情形中 ϕ=ad 的一种特殊情况.

半单李代数上非退化对称结合双线性型下的对偶基

定义:对偶基(dual basis)

对半单李代数 L 及其上的非退化对称结合双线性型 β ,设 L 的一组基为 x1,⋯,xn,称一组基 y1,⋯,yn 为 β 下的对偶基,如果

β(xi,yj)=δij,∀i,j.
笔者注:对偶基的计算方法

取定一组基 x1,⋯,xn ,若其对偶基为 y1,⋯,yn,不妨设 y1,⋯,yn 在 x1,⋯,xn 下的坐标为列向量 Y1,⋯,Yn .
由于 β 为非退化对称结合双线性型,可设其在基 x1,⋯,xn 下的矩阵为 B,则 B 是可逆对称矩阵,有

β(u,v)=uTBv.

对任意的 i,我们欲解方程组

β(x1,yi)=0,⋯,β(xi−1,yi)=0,β(xi,yi)=1,β(xi+1,yi)=0,⋯,β(xn,yi)=0.

即

X1TBYi=⋯=Xi−1TBYi=Xi+1TBYi=⋯=XnTBYi=0,XiTBYi=1.

将所有 x 依顺序从上到下排为一个方阵,则这个方阵正是单位阵 I,由此得到

BYi=(0⋮010⋮0)   ←i-th row   =Xi.

即 yi=B−1xi.
特别地,若 β 为迹型,则 B=(tr(xixj)) .

对任意的一组基及其任一组对偶基,一个结构性质是:

性质:元素分别与基与对偶基的李括号

设 x1,⋯,xn 为基, y1,⋯,yn 为任一非退化对称结合双线性型下的对偶基,x∈L,记

[x,xi]=∑jaijxj,,[x,yi]=∑jbijxj.

则 aik=−bki,∀k.

证明: 由 β 的结合性,计算得:

aik=∑jaijβ(xj,yk)=β([x,xi],yk)=β(−[xi,x],yk)=β(xi,−[x,yk])=−∑jbkjβ(xi,yj)=bki.

注意 β(xj,yk)=δjk . ◻

Casimir 元

最一般的 Casimir 元

最一般的 Casimir 元的定义为:

定义:李代数上表示及非退化对称结合双线性型的 Casimir 元

设 L 为李代数,ϕ 为任一表示,β 为一非退化对称结合双线性型,x1,⋯,xn 为一组基,其在 β 下的对偶基为 y1,⋯,yn,则 ϕ 在 β 下的 Casimir 元定义为

cϕ(β):=∑i=1nϕ(xi)ϕ(yi).

直接验证可立得如下的性质:

命题:Casimir 元与李代数的像交换

对任意表示 ϕ 及非退化对称结合双线性型 β,cϕ(β) 与 ϕ(L) 交换.

证明: 若 ϕ:L→gl(V) 是 L 的任一个表示,记 cϕ(β)=∑iϕ(xi)ϕ(yi)∈EndV .对任意 x∈L, 由

[x,yz]=[x,y]z+y[x,z]

及 aik=−bki,我们得到

 [ϕ(x),cϕ(β)]=∑i[ϕ(x),ϕ(xi)]ϕ(yi)+∑iϕ(xi)[ϕ(x),ϕ(yi)]=∑i,jaijϕ(xj)ϕ(yi)+∑i,jbijϕ(xi)ϕ(yj)=0

从而 cϕ(β) 与 ϕ(L) 交换. ◻

命题:Casimir 元的迹

tr(cφ(β))=∑i=1ntr(φ(xi)φ(yi))=dim⁡L.

忠实表示的 Casimir 元

特别地,若 φ 为半单李代数 L 的忠实表示,β 为 φ 的迹型,则 φ 的 Casimir 元定义为

忠实表示的 Casimir 元(Casimir Element)

设 φ 为忠实表示, x1,⋯,xn 为 L 的一组基,其在迹型 β(x,y):=tr(φ(x)φ(y)) 下的对偶基为 y1,⋯,yn,则 φ 的 Casimir 元为

cφ:=∑i=1nφ(xi)φ(yi).
例子:计算 sl2(F) 的对偶基与 Casimir 元

置忠实表示为嵌入. sl2(F) 的一组基为 (x,h,y) .计算其在这组基下的迹型矩阵为

B=(tr(xiyi))=(121),B−1=(1121).

因此 (x,h,y) 的对偶基为 B−1(x,h,y)=(y,h/2,x),Casimir 元为

cϕ=xy+h22+yx=diag(32,32).

sl2(F) 的 Casimir 元是一个纯量阵,这是不是偶然的?事实上,若 ϕ:L→gl(V) 为不可约忠实表示,由于 Casimir 元 cϕ 与 ϕ(L) 交换, Schur 引理 给出 cϕ 是一个纯量阵.由于 cϕ 的矩阵是 dim⁡V×dim⁡V 型矩阵,因此其为元素为 dim⁡Ldim⁡V 的纯量阵.在 sl2 的情型,直接嵌入当然是不可约忠实表示,因此其 Casimir 元形如 dim⁡Ldim⁡V=32.

非忠实表示的 Casimir 元

若 ϕ 不是忠实表示,则 ker⁡ϕ≠0,Casimir 元相关的性质要作一些修改.

注意到 ker⁡ϕ 是 L 的一个理想,由于 L 半单,因此 L 与 ker⁡ϕ 均是特定单理想的直和 .记 L=ker⁡ϕ⊕L′,则 L′ 为剩余单理想直和,且 ϕ 限制在 L′ 上为忠实表示,则定义 L 上 ϕ 的忠实表示为

定义:L 上的 Casimir 元

L 上 ϕ 的 Casimir 元定义为 L′ 的 Casimir 元.

显然其与 ϕ(L)=ϕ(L′) 交换.

附注

通常来说,假设我们在处理的表示是忠实表示是比较方便的——这等价于研究 L 的特定半单理想的表示.如果 L 是单李代数,在其所有不可约模中,只有一维模会不是忠实的—— L 在其上只有平凡作用.

Weyl 定理

引理:半单李代数的表示在特殊线性代数中

设 ϕ:L→gl(V) 是半单李代数 L 的任一表示,则 ϕ(L)⊂sl(V) .
特别地,L 在任一一维 L− 模上的作用是平凡的.

证明: 注意 L=[L,L] (5. Killing Form#半单李代数是单理想的直和),且 sl(V)=[gl(V),gl(V)] .在一维模上的作用诱导的表示位于 sl(R)=0 中. ◻

Weyl 定理

ϕ:L→gl(V) 是半单李代数的有限维表示,则 ϕ 是完全可约的.

证明: 先证特殊情况: 我们从特殊情况开始: V 有余维数为 1 的 L− 子模 W .

我们首先说明命题对 W 为不可约 L− 模的情况成立,再通过对 dim⁡W 归纳推广到更广泛的情况.

当 W 不可约的时候: 不失一般性,设 L 在 V 上的作用是忠实的(诱导一个忠实表示);否则设 V 是半单李代数 L/ker⁡φ 上的一个忠实模——即其上作用给出一个忠实表示.设 c=cφ∈φ(L) 是 φ 的 Casimir 元,则 c 与 φ(L) 中的全体同态交换. c 事实上是 V 的一个 L− 模同态,因为 c(W)⊂W 且 ker⁡c 是 V 的一个 L− 子模.

因为 dim⁡(V/W)=1,L 在 V/W 上的作用是平凡的(即 ϕ(L) 中的同态将 V 打到 W),c∈φ(L) 同样也如此.因此 c(V)⊂W,从而 trc|V=trc|W .

另一方面,由 Schur 引理知,c 在不可约 L− 子模 W 上的作用相当于纯量;且这一纯量肯定不为 0,否则 trc|W=0,从而 trc|V=0 ,这与 Casimir 元的迹的结论 矛盾.因此 ker⁡c 是与 W 的交平凡的一维 L− 子模,从而是 W 的一个补.

当 W 可约的时候: 对 dim⁡W 归纳,将 W 降维到可约的情况.

设命题对 dim⁡W 较小的时候成立,则对当前的 dim⁡W,若 W 不可约则已证;若可约,我们借助子模将其降维.

首先,令 W′ 为 W 的非零真子模,则 W/W′ 是 V/W′ 中余维数为 1 的 L− 子模.由归纳假设,V/W′ 中存在一个 1余维的 L− 子模——记作 W~/W′ ——为 W/W′ 的补,这里 W~ 是 V 中一个包含 W′ 的 L− 子模.

因此 W′ 是 W~ 中的一个余维数为 1 的 L− 子模,dim⁡W′<dim⁡W .归纳假设给出存在一个 1 维的子模 X,其为 W′ 的补:W~=W′⊕X ,故 V=W+X;又由 dim⁡W+dim⁡X=dim⁡V 且 W~/W′∩W/W=0,得到 W∩X=0,V=W⊕X .

综上,由数学归纳法,此时成立.

再证一般情况: 令 V 是 W 的非零子模,令 homF⁡(V,W) 是线性映射 V→W 空间,视作 L− 子模 (看这里) .令 V 是 homF⁡(V,W) 中包含限制在 W 上为纯量的的同态的子空间.

我们验证 V 是一个 L− 子模:如果 f∈V,设 f|W=aIW,则对任意 x∈L,w∈W ,

(x⋅f)(w)=x⋅f(w)−f(x⋅w)=a(x⋅w)−a(x⋅w)=0.

因此 (x⋅f)|W=0 ,从而 x⋅f 限制在 W 上也为纯量,从而 V 为子模.

令 W 是 V 中包含限制在 W 上为 0 的同态的子空间,则 W 是 L− 子模,L 将 V 映为 W .进一步, V/W 维数为 1,因为 f∈V 在模 W 意义下被纯量 f|W 确定.假设 V=W⊕W′ ,定义 g:V→W 使 g(W′)=0,g|W=I|W,则

V=W⊕Fg.

由证明的第一段, V 中有一维子模 W′,是 W 的补.令 f:V→W 使得 W′=Ff,则可通过乘上一个标量使 f|W=I|W .由于 L 将 f 映为 0,因此 0=(x⋅f)(v)=x⋅f(v)−f(x⋅v),故 f 是一个 L− 模同态.故 ker⁡f 是一个子模.因为 f 将 V 映为 W 且在 W 上作用平凡,我们得到 V=W⊕ker⁡f,证毕!◻

Jordan 分解的保存性

Weyl 定理当然是研究半单李代数表示最基本的定理知 .我们在这里给出一些更直接的应用,来展示抽象 Jordan 分解对不同的线性表示都兼容.

定理:半单线性李代数抽象 Jordan 分解等同于 Jordan 分解

令 L⊂gl(V) 是半单线性李代数,这里 V 有限维;则 L 包含 gl(V) 中所有元素的半单及幂零部分.
特别地,抽象 Jordan 分解与 Jordan 分解同一.

推论:

设 L 是半单李代数,ϕ:L→gl(V) 是有限维表示.若 x=s+n 是抽象 Jordan 分解,则 ϕ(x)=ϕ(s)+ϕ(n) 是通常 Jordan 分解.